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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水十条”与高压风机对污水处理设备的影响力

2015/4/18 9:42:26      点击:
日前,国务院印发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,按照“节水优先、空间均衡、系统治理、两手发力”的原则,突出重点污染物、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,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、科技的支撑作用和法规标准的引领作用,加快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。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。
  行动计划在238项具体治理措施中,除了136项改进强化措施、12项研究探索性措施外,重点提出了90项改革创新措施。在自然资源用途管制、水节约集约使用、生态保护红线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、资源有偿使用、生态补偿、环保市场、社会资本投入、环境信息公开、社会监督等方面体现了改革创新的新要求。
  行动计划提出,到2020年,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,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,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,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,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,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,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。到2030年,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,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。到本世纪中叶,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,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。
主要指标是:到2020年,长江、黄河、珠江、松花江、淮河、海河、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0%以上,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%以内,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%,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%左右,近岸海域水质优良(一、二类)比例达到70%左右。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,长三角、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。到2030年,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%以上,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,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%左右。(据新华社)
国务院印发的“水十条”说明了国家对水污染治理,包括污水处理设备、农村污水处理设备、生活污水处理、地埋式污水处理、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、船用污水处理设备、养殖污水处理、煤矿污水处理、铁路污水处理设备、化工污水处理等等的需求量的增加,那么对于污水处理工程及设备的厂家来说,国家的政策就是利好的,但同时也是对污水处理行业的一个新的挑战,包括污水处理工艺,污水处理设备的质量,稳定性,二次污染等等提出了新的高标准要求。
捷铭机电提供污水处理设备专用的曝气高压风机、漩涡气泵,对于污水处理行业的曝气方面就有非常大的帮助,捷铭高压风机无油无污染、噪音低、免维护保养等都是目前国内使用的罗茨风机,回旋风机不可以比拟的产品,具备更高的稳定性,并且提高了污水处理设备的档次,稳定性,并降低客户的使用成本,不会造成二次污染,特别是罗茨风机漏油、噪音大的污染,更具备环境的适应性。
  为实现以上目标,行动计划确定了十个方面的措施:
  1.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。
  针对工业、城镇生活、农业农村和船舶港口等污染来源,提出了相应的减排措施。
  2.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。
 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,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、结构和规模,以工业水、再生水和海水利用等推动循环发展。
  3.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。
 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,控制用水总量,提高用水效率,加强水量调度,保证重要河流生态流量。
  4.强化科技支撑。
  推广示范先进适用技术,加强基础研究和前瞻技术研发,规范环保产业市场,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。
  5.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。
  加快水价改革,完善收费政策,健全税收政策,促进多元投资,建立有利于水环境治理的激励机制。
  6.严格环境执法监管。
  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和违规建设项目,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,健全水环境监测网络。
  7.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。
  强化环境治理目标管理,深化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,严格控制各类环境风险,全面推行排污许可。
  8.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。
 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,科学防治地下水污染,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。整治城市黑臭水体,直辖市、省会城市、计划单列市建成区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。
  9.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。
  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,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,国家分流域、分区域、分海域逐年考核计划实施情况,督促各方履责到位。
  10.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。
  国家定期公布水质最差、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(区、市)水环境状况。加强社会监督,构建全民行动格局。